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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汝昌:定是红楼梦里人

第四十四篇 “连环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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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爱玲在红学上下了大功夫,重点是版本(抄本)研究,全部“五详”,其实都是钩连回互的“连环计”。如她所说,曹雪芹写作时,手边未必总有一部完整的书稿,也许只有某一部分若干回,即就此加以增删润色,而为应付需求,就随时传抄出去,故每次回数多少不同,文句彼此互异……。这番推想,较为近实,可谓明通之论。

      
但这番大意纵使近乎实况,还有一个伴随的问题,即先撇开传抄本,又有读者售者将日久散落了的零册而重谋抄配这一情况姑不缠夹,也必需考察作者雪芹的生活境遇、流离迁徙、“寄食亲友”……诸多变异的特殊经历,方能有助于判断其写作的大致历程。就是说,把一部传抄本“孤立”起来,还是不一定能看出其中各种复杂的现象。

       在这一方面,她似乎不大留意。


       比如,在我们所知有限的史料中,敦诚《寄怀曹雪芹》一篇七古,十分重要,因此诗作于乾隆二十二年丁丑,是十九年甲戌后的第三年,而诗之末幅劝雪芹勿再作食客、叩富门,“不如著书黄叶村”。由此可推:在丁丑以前雪芹是在作食客、当西宾时整理定稿的“甲戌本”若干回。丁丑诗证明,他已离城来到西郊山村,然又距作食客时并不甚远。


       依此看来,应是雪芹在右翼宗学之一紧邻敦惠伯富良家作西宾,生活安定,“甲戌本”之撰写相当顺适,效率亦高。


       他因“有文无行(xing四声)”被东家逐客后,奔赴山村,必不出二十年乙亥、二十一年丙子两年。


       那么,今存之《庚辰本》中有一夹页上写“乾隆二十一年丙子五月初七日对清。缺中秋诗,俟雪芹。”这表明是已到山村时的记录,至少其时写到第×回。丁丑之后,是戊寅、己卯、庚辰、辛巳、壬午、癸未。

从戊寅到甲申,敦敏留下了《懋斋诗钞?东皋集》,中有多首咏及雪芹的诗。

       这又使我们得知雪芹于己卯、庚辰之际,一度南游,历一载有余又北归。脂砚于己卯冬夜批书,正在此时。《己卯》《庚辰》两本皆有“四阅评过”之记注。这第四次批阅,每阅辄有批加添,而非每批一定从头到尾“系统全面”。所以有地位虽在前而所批之情节却在后文的现象。


       张爱玲被这现象搅乱了视线,定说是拆前移后,“大搬家”的写作方式。


       雪芹极困时,寄居之处,一桌一杌而已,无纸,拆旧黄历叶子于背面书写……。


       于此可想,那时衣食无著,纸笔不全,时作时辍,不知几度抛荒,又不知几度重拾。因而细处小小失照,未能“统一”,实在必有。


       张爱玲却不计及此,一概断为创作的需要,大拆改,大搬家,又据某些细琐迹象判断某本某回早晚,某几回是早稿,某几回是后写……。于是一部《红楼》,纷纭嘈杂,堆砌拼成——这种印象,留与了读者。

究竟是否如此如彼?尚难一槌定音。

       这就有些自相矛盾:既然如她所详,那般清楚明晰,顺理成章,如何又叫“梦魇”?若是“梦魇”中作考证,写文章,安能这等周详细致?


       她不同意《甲戌本》文字最早,可是又称它为“一七五四本”。1754即是甲戌年。这应何解?


       另一红学版本专家赵冈先生,也认为《甲戌本》有晚于甲戌年的痕迹可寻。其实,今存之《甲戌本》也是过录线装,不是指甲戌当年的原底本。上面出现了晚于一七五四的用字、加批,是否就可推翻“甲戌本”这个基本概念?似乎还待细究。


       甲戌称“再评”,初评应更早。己卯、庚辰称“四阅评过”,则“丙子对清”应为“三评”。脂砚幻名“畸笏”后,又于壬午、丁亥续批。然而似乎并无所谓“壬午本”、“丁亥本”传世,似即加批于早先之旧本上。“新妇飘零”,脂砚仍在,“一芹一脂”,痛语如闻。


诗曰:


版本“详”来功力深,时时一字定千金。
分疏若已全清楚,“梦魇”如何又自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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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五篇 想坐“时间机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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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爱玲一见脂批提到批者曾见“与狱神庙慰宝玉等五六稿,被借阅者迷失,叹叹!”这件事故,她便恨不得坐“时间机器飞了去,到那家人家[借阅者]找出来抢回来”!
  
        我由此就想,如是五回之稿,占“后之三十回”的六分之一;若是六回之稿,则占五分之一了——这可非同小可!

       这给我的印象是:此一迷失,是后部书文的最重要的部分,无可置疑。正因此故,重写怕是极为困难的,而后三十回书之不能顺利传抄行世,也是为此事故所累。其次,我还感到,“迷失”怕也是一种托词,其中不敢明言者是政治原由。


       狱神庙的事故情由,张爱玲有所推测。她认为狱神庙之事与宝玉落难无关。我则觉得,这应与通灵宝玉上所镌的“三知祸福”联系而思考之,断非一般细节小事,是一桩大祸,而只有大祸,方致遭难落狱。——狱神庙不是普通街巷中可见的庙宇,只有监狱才设有。那是犯人入狱后三日,要拜狱神的地方!


       那么,宝玉犯了什么罪才下狱的呢?


       其实,张爱玲本来可以发挥擅场的想象力并结合相当的史料依据而做出一个“大胆假设”——她颇能记忆富察明义题《红楼梦》的那20首七绝,不知缘何却忘了那最末也是最重要的一首——


馔玉炊金未几春,王孙疲损骨嶙峋。
青蛾红粉归何处,惭愧当年石季伦!



这就透露了消息:一,作者即“宝玉”;二,宝玉因家遭政治巨变而难保其爱婢,尚不及晋代石崇之有一绿珠也!


       她又颇能为袭人辩屈枉——揭示高鹗有意丑化了袭人。又不知她如何忽略了袭人的花名酒筹的“桃红又是一年春”本是宋末谢枋得的“政治诗”:


寻得桃源好避秦,桃红又是一年春。
花飞莫遣随流水,怕有渔郎来问津。



这说的正是后来忠顺王府向荣府公子贾宝玉逼讨袭人,而袭人为保宝玉,只得屈从了政治势力而甘受一个“忘恩负义”的“变心变节”的恶名。


       宝玉的下狱,是忠顺王府假借“罪款”而迫害于他的结果。


       这场奇祸,就是通灵宝玉上镌第三条“知祸福”的隐寓所指。在故事中,当有一段情景是那块玉忽然发出了异色异响,或落地几乎摔损等险象。


       狱神庙“五六稿”,重要之至——定是精彩动人之至的大文章,可撼人心,可泣鬼神的吧?


诗曰:


狱神有庙祀皋陶,屈煞良人泪枉抛。
赖得通灵身是玉,石家金谷尽娇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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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六篇 “情感丰富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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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爱玲对《红楼梦》下了大功夫去研究“文本”而很少涉及其它。我起初见她很少有评议、赏会的言词加之于这部小说的本身,乃至书中的人物,心觉必有缘故,但不一定是我们所能测度的。如今加倍感到她的“红学”更确有其特点,即:她对历史上的曹雪芹和书中的贾宝玉,都不表示褒贬爱憎。这种态度给人的印象也最为突出。

       是无所感?是超然于喜怒之外?是不善表己意?……我都不太相信是那些原因。

       她对曹雪芹说过一句话,指明是个“情感丰富的人”。此点似无赘言。


       情感丰富云者,是现代人之语言。在中华古昔,就叫做“多情”,这种人就叫“多愁善感”。


       对“多愁善感”,有人批评是“病态”、“不健康”。是个接近贬词的成语,对“感情丰富”云者,却又当作好话、赞语来使用与“接受”了。


       多情,发展到了一个境界,就叫“情痴情种”,书有明文。


       “谩言红袖啼痕重,更有情痴抱恨长。”请注意,多情之人,即等于“多恨——抱恨长!”


       所以,万勿将“多情”误会为“色鬼淫魔”。


       贾雨村早已辩解过。今之人又有更大的误会,认为“多情”就是“小流氓”——至不济也得斥为“见一个爱一个”的下流人品。


       这就是不能懂得:雪芹与宝玉的“多情”,是与“性爱”分别的,是一种慈悲仁心至意的施与(佛家谓之“布施”),也可以干脆用大白话俗话来替代,即“体贴”。


       体贴者,设身处地,以己度他,为之分享烦恼、委屈、冤枉、苦楚、悲痛——他的苦境,如我亲尝。

不知此义者,错把“多情”当成了“多愁”。王国维先生即是如此。

       殊不思,情是布施,而慾是占有;布施是为人的,慾是为己的——自私自利的。


       孔子答门人问,是否有一个字值得终生佩之(以为座右铭之意)者乎?他说:“——其恕乎?——己所不欲,勿施于人。”


       一面是个“欲”,一面是个“施”,恰好引来说我拙意。


       但孔子的话,是从消极面立言的。雪芹的“大旨谈情”,则是积极的精神状态。


       我以为,《红楼梦》的可贵与伟大,正在这一点上。


       张爱玲不对这些“表态”。也许由于她毕竟是个女流,对这些,若发言不十分考究,就会给人留下话柄,或即因此,她采取了慎重寡言的办法。


       我相信,她读《红楼》,爱《红楼》,绝对不会是看不到、想不到这些核心问题——因为,不然的话,读《红楼》,又有何意义、意趣可言?


       看来,女子若想评论男人,出言不易;男人则常常放肆得很。一个男的可以随便评说黛玉如何,宝钗如何,乃至“我喜欢哪一个!”等等,脸不必发红。女子则不能“同日而语”。她不太愿意摆出对宝玉这个“人”怎么看的心里话以“供世”——多半大俗人去当话把儿传来述去。


       我这样“理解”她,不知是“幸而言中”,还是“不幸而言未中”?


诗曰:


不评宝玉与芹君,话到“多情”有确文。
真义每教俗世混,高人词寡是超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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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七篇 可贵而又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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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爱玲极度憎恶高鹗伪续,以最“激烈”的语言痛斥之,是她文学、文化修养和审美天赋都高出俗流的鲜明证据。与此同时,她又表示了《红楼》未完是人生一大恨事。这二者并合在一起——其实是事情的“正”“反”两面,就使她走上“探佚”之路,这是一条铁定的规律,是“身不由己”的强烈愿望与“战斗”。

       她因见脂批提到曾有“狱神庙”五六稿,为借阅者迷失,十分叹恨,于是她便想坐“时间飞机”到那借阅者家将迷稿“抢回来”!这句诗人之言足以令人想见她的言谈风度。

       所以,她的“梦魇”之最末一章,实即我们多年来致力倡导的红学分支专科“探佚”之学,盖非此无从理解雪芹的真《红楼》、真意旨、真精神,亦即非此不能彻底清除高续的影响——即把一部至崇至伟的绝作给“庸俗化了”(张爱玲用语),变成一本“三角恋爱”的“小悲剧”,惑乱人们的耳目和心神。


       她对“探佚”下了功夫,但因受到别家误说的干扰,加上她自己的若干误读误会,遂致贡献未能甚多甚大,是红学史上一个不小的遗憾——因为她是最有能力、最可以作为更好些的探佚人才。


       她在这方面的重要见解讲起来似乎不是多么新鲜丰富,也许她对别人的研究论点同意的即不再重复,是其一因。所以略述其不太为人习知的几点,聊见一斑——


       第一是她认为贾家获罪抄家,先前主因是东府而非西府。证据是贾珍曾接待江南甄家的来人,私移财物。后来才变成以荣府为主犯。


       第二是贾环篡夺了宝玉的“世袭权,”腾达荣耀了一番。但结局也不美妙。


       第三是荣府抄没似只限财物;至于府第、花园,俱未没收充公。证据是凤姐“扫雪拾玉”的情节,明明仍在“穿堂”,还是老院。大观园只是沦落为荒凉凄寂之境,亦仍未动归属。


       第四是袭人别嫁后,如何嘱宝玉,留下了麝月始终伴从,而宝玉的出家,是全书结束的前一刻,亦非由于“看破红尘”之故。


       第五是她以为宝玉为僧后又与袭人意外睹面相逢,各自仆倒于雪地中,是可能符合原著的。


       此外,她对那么多的女儿的结局命运,便很少话及。


       以上数端给我的印象是:她对家亡这一主题注意讨究,而对人散另一主题则并未十分关切。


       我自己的看法可以略为补充的也不妨顺便记于此处,以供思索。


       第一,如依她所考,宁府方是抄家主犯,这与秦可卿的丧殡内幕恐有重要关系。


       第二,甄家私移的“财”,绝不是一般的金银珠翠等物,而是“先朝”老皇帝、义忠亲王老千岁(胤礽以及长子弘皙)的重要手迹(如密旨,如密奏折上的批示,其它重要政治文献、遗物、赐物、封诰……)。


       宝玉的“世袭”,号称被篡,其实是宝玉不屑功名利禄,自愿放弃——走上另一路途。


       她的“探佚”有贡献,也受局限——被另一专家的论点影响了不小,受到干扰,因而减低了成绩“分数”。


      总的精神境界在哪个层次?她未说清,也看不甚明白。是一可惜的缺陷。


诗曰:


探佚原来比探骊,聪明自作自标奇。
受他影响良堪惜,难掩才人好见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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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八篇 一条脂批未读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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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论张爱玲“红学”的好文章,我只见过钱敏先生的一篇。他总结了《梦魇》的几条要点,其中包括张女士对于史湘云问题的看法,同时指出高鹗续书四十回,尽管种种可议俱所缓论,最不可原谅的就是把史湘云这个后半部极关重要的人物给“消灭”了——再无一笔涉及到她,只于最后才说了几句嫁一富家子而其寿不永以致守寡云云,即如此极端潦草敷衍地“扣”了第五回的判词所云(其实理解也全错误)。

       这样说来,钱先生正好在这一关节上集中地揭示了伪续的歪曲雪芹原旨的酷烈已达何等地步。

       但这个问题张爱玲因为没有读懂一条脂批而误作了歧途考据和结果,这就是“金玉姻缘已定,又写一金麒麟,间色法也。何颦儿为其所惑?”


       她不知这里的“金玉”,已不再指通灵、金锁的假金玉姻缘,而是指假格局过后(钗亦早卒)的真金玉姻缘,即宝、湘方是“已定”的姻缘(中经百般曲折)。又加上她也没读懂“又写一金麒麟”这句最重要的话——这是说:湘云的麟珮,早已为“金玉”定局。现在于清虚观故事内,“又写一金麒麟”,这是艺术手法的“间色”(即“加一层色”的写法),这是那批语的原意——却被错解为“麒麟是金锁的间色法”,全不可通了!


       因为,若是那个语意,就该写成“金玉已定,又写金麒麟,间色法也。……”何必说“又写一”?又写一个者,针对原佩有一个也!


       只因她没懂这一层重要无比的曲折,于是就又完全误信了什么“湘云后嫁卫若兰”的臆揣。卫若兰是后来绾合宝、湘重圆的侠友,他不是什么“厮配得、才貌仙郎”——他哪儿来的“仙”气?


        只因这么一来,害得她“十年一觉迷考据”,原为追踪“旧时真本”的湘云(她承认即脂砚斋的艺术化身),为了湘云的真结局,无法解决,却弄成了自己放弃了目标而只好说是“伏白首双星”的回目是旧有的,后来改了——而又舍不得把旧格局全归埋没了云云。


       ——《四详》认为“白首双星”原指卫若兰与湘云偕老,书中有了太虚幻境之后,十二钗都属薄命司,才改湘云早寡,是错误的。——


       显然早本有个时期写宝玉湘云同偕白首,后来结局改了,于是第三十一回回目改为“撕扇子公子追欢笑,拾麒麟的预兆指向卫若兰,而忽略了若兰湘云并未白头偕老,仍旧与“白首双星”回目不合。脂批讳言改写,对早本向不认帐,此处并且一再代为掩饰。


       世上的作家,能有这样的情理吗?雪芹、脂砚,能够于心契然吗?!


       其实,清虚观打醮这回书,正是“后半部”的开端,在这回书中,由张道士、史太君的对话暗暗地伏下了(确定了)宝、湘的真金玉之奇缘——


       张道士以“国公爷替身”的身份,说出哥儿也该议亲了,于是引出了老太太的心思话:只要摸样儿、性格好,就是家里穷,也不要紧。


       请问这指谁?谁符合这三个条件?


       只有湘云!——老太太心里的,但因是自己的内孙女,不能由自己说是要选这湘云。


       “性格儿”一条,排除了林黛玉。


       家里穷,排除了薛宝钗。黛玉也没有了什么“家里”的问题。


       只有湘云,家已困顿,夜作半宵,卖点儿针线活计,苦得很。


       这回书是真正的奇文!明面上,宝玉听张爷爷给他提亲——也不知是指谁(其实这才是关键),生气了,说再不愿见张道士。黛玉听了,惊心动魄,二人大闹了一场,弄得老太太也伤心落泪——这复杂的关系微妙极了!然而宝玉一听宝钗说明湘云原有一个金麒麟,他赶紧揣起来——偏偏黛玉见了,他又不好意思说假话,说是给黛玉留着……。


       以后接的,就是湘云、翠缕拾麟并大论“阴阳”之妙谛了。


       还用絮絮详陈,抄来《红》书原文吗?


       我不禁要问张爱玲的芳灵:难道雪芹十年辛苦,研血滴泪,写出这种文字,就只为了让湘云“嫁卫若兰”吗?!


       我料想,她若有灵有圣,定会重作一番思考。她会最后承认,她为了追踪真本的宝湘重会,并没有走错路头,应该满心高兴。


       顺便说一句“题外”之话:拙著《红楼夺目红》里,不过是为了矫正高鹗伪续如彼其悍然歪曲宝、湘的关系,所以稍稍表扬了湘云,希望读者不要受他的大骗,只知一个林黛玉,此外什么也不明白雪芹的作书本旨了——这就几乎伤了大家的感情,有些仁人提出了善意的批评,还有为黛玉抱不平的说了些难听的话,我很理解,接受善意仁心,但也感叹高鹗的影响之如此牢不可破——有人可以为黛玉不平,提出“抗议”,可是为何却没有一个比拙著更早一点为湘云也抱些不平呢?难道这也算公平吗?


       张爱玲第一个提出:湘云是有原型的、作者的真幼侣,而黛玉这人物与相涉的“爱情故事”却是后来修改增删时添加的。


       为黛玉大抱不平的人,是否也要深思一番此为何故?


诗曰:


物不得平则必鸣,扬林抑史伪书成。
不知真假谁当辨,试问谁平谁不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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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九篇 红学灵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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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爱玲女士自云:“十年一觉迷考据,赢得红楼梦魇名。”模仿小杜(牧之)的“十年一觉扬州梦”,十年精力,耗于一本《梦魇》,其考据结果如何?以我个人的意见来评议,可以成为定论的几乎很难说共有几条。但我并无菲薄人家的意思,相反,以为应当重视珍惜她的这种努力求真的治学精神——我说的很难成立的考证,是那些“拆迁”“搬家”论;我珍重佩服的是她对“旧时真本”的追踪,尤其是她的内心深处的追寻目标,亦即表现为文字以外的心理真迹(psychologicalhonesty)。

         她尝自云:当她第一次看到《续阅微草堂笔记》里记载了一个“旧时真本”《石头记》,其后半情节与流行程高伪续本大异,宁、荣籍没后,备极萧条,宝玉贫极,至沦为击柝(打更巡夜敲梆子)之流,而湘云流落为傭妇;日后竟重逢复聚,白头偕老——她从小看的是伪本“宝黛爱情悲剧”,至此,真如“石破天惊,云垂海立”一般,终生难忘!

        这八个大字怎么讲?译成“大白话”,就是天崩地裂,天翻地覆!


       这个极其巨大强烈的震动,使她感到以前为何对八十回后的“天日无光,百般无味”的感觉即是由于它并非雪芹真书原笔的缘故,而“旧时真本”的结局情节,才是她重新感到“天日重光,百般还味”的崭新的境界。这种感受,简直太巨大深刻了!所以终生难忘,岂是一般的泛常的暂时的一现即逝之事?


       于是,她悟到今日行世的一百二十回“全本”是假货,后四十回是续貂的狗尾,而八十回残书,《红楼》未完,构成了她毕生难以遣释的一桩大恨。


       于是,她要百般努力地追踪那个“旧时真本”。


       其实,这才是她“十年一觉迷考据”的唯一心愿与终极目标。


       既知此义,便明白为何一部“五详”的《梦魇》,其末章“五详”就是标题“旧时真本”,就是画龙点睛的真实心理轨迹。


       这一点,是张爱玲的“红学灵魂”。


       须知,像她这样的震动并不是人人都一致的,有的有些轻微的感觉,有的甚至连那笔调心肠的突然改变也毫无知觉感应,认为“差不多”,说若非原著,别人是写不出的,云云。


       可知,张爱玲那种天赋的艺术敏感力,是最可贵的一种才能,钝者就无法体会,你就是“掰开揉碎”地说与她,也是漠然茫然、无济于事。


       然后,我们才可以进而窥探,张爱玲对那终生难忘的“旧时真本”的追踪,又是如何的呢?


       据一位十分高明的专家为我们分析总括说明:张爱玲考证的结果是认为雪芹当时为八十回后的书文曾写了两个不同体系的结局:一个是宝、湘重会,白首双星,如“旧时真本”所传。另一个则是“悬崖撒手”,即一般被解释为是指宝玉弃宝钗、麝月妻妾而出家的结局故事——而专家指出,张爱玲对这一矛盾到底以哪个为是?委决不下,未有结论;但她心理上即是倾向于“旧时真本”的白首双星、宝湘重会的收尾大格局。

这就极其耐人寻味了。

       如今问题是:如果今所见笔记等书记载的八十回后情节有两种不同,就肯定是两个体系的后半部吗?

对此,应该容许人存疑而细究深研,不宜即被那种想法误导而愈走愈远。因为“弃而为僧”并没说明即等于最后结局,无法断案。这是一。第二,弃妻妾,是宝玉一己的行动,还有不愿遭弃者宝钗、麝月在,会设法挽回此局——前文不是有宝玉“悟”了“禅机”,作了“偈语”被钗、黛一“破”,就立刻反悔放弃了那念头了吗?岂不正是预设的伏笔遥射后文?第三,即使出了家,充其量也只是结束宝钗一局,正如结束黛玉一局之后还有后文一样道理。第四,“悬崖撒手”就一定指出家做和尚?谁也没有这么说,找不出这么一个“逻辑”。

       查考“悬崖撒手”这个典故,词典是引据《景德传灯录》卷二十,真禅师有“直须悬崖撒手”这句话。这就恍然可悟了。


       原来,世人很少能理解禅家的精神、语言、教导方式,便误将此语解为“万事归空”的俗人;其实禅宗最要紧的是教弟子勇往直前,打破一切俗障,精进不息。所以“直须”如何,不再是向出了家的高级禅僧再作什么最起码的“万境归空”的话,那是禅家的笑话。禅师总是要弟子“丈夫自有冲天志,不向如来行处行”,鼓励他“直须”的语气乃是“就是要”如何如何,这语气是大智大慧,大仁大勇,不顾一切,往前进而勿后退。——悬崖撒手,是针对悬崖勒马而言的,是说临悬崖,劝人“勒马”,是俗义是意障了,相反,正是要放开勒马的缰绳——如此方能冲过“悬崖”,臻于“向上路”高境界!


       可惜红学家们对此一道太陌生了,就一致解为“看破红尘,下决心出家”了。


       若是那样,岂不成了禅门的“幼儿园”等级的“课程”了?


       词书又引宋名家朱敦儒的《木兰花慢》一词:“虚空无碍,你自痴迷不自在。撒手游行,到处笙歌拥路迎。”正可佐证:撒手游行者,是要你抛开一切俗义俗障,自由自在的勇往直前——那么就会另有一番风光境界。


       由此确知:雪芹写的宝玉“悬崖撒手”,是指已临险境,生死关头,他却不顾“箴”“规”,大勇无畏地选定了自己要走的大路——不是指“出家当和尚”。全弄错了。


       至于若说脂批明言“弃而为僧”,并无什么矛盾可言,因为,宝玉为僧,是悲悼黛、钗,而彼时不知湘云生死下落,无所指望;及至一朝突闻报来了湘云的踪迹,他那“僧”立即成为“情僧”而回到世间与她相见了。这是两个格局,是先后的经过,了无“矛盾”可言。


       宝玉还俗,也在书中有其暗示。如开卷不久写一个还了俗的葫芦庙小沙弥,原由是他耐不得佛门的凄凉,那么,《西江月》咏宝玉,不是正有“贫穷难耐凄凉”的语义吗?他是个“世间”人,不是“神仙”。他与湘云要过人世生活“新梦”,而绝不是“归空”的“可怜绣户侯门女,独卧青灯古佛旁。”不是很分明吗?


       “旧时真本”,并不发生“两种”“两部”的问题。雪芹作书,也不会有如彼其离奇的宗旨与“构思”。


诗曰:


悬崖撒手作何云?不是归空吊夕曛。
正与箴规翻勒马,情僧不悔为湘雲。




[附注一]此处请换字体


        张爱玲以为“旧时真本”中并未有抄家祸变,这与《续阅微草堂笔记》所云“宁荣籍没后备极萧条”等语明显抵触,是否含有误解?我恐自己看错原文,请阅附录钱敏文字以为佐证。


[附注二]

  
       对于“悬崖撒手”,有人以为就是两手“抓住”了悬崖,身悬半世,命悬一丝,——一放手,就粉身碎骨于崖下了……。实则这很可笑;什么人,大力士,也“抓”不住悬崖,那崖也无可抓之处。况且即使“抓”住了,能耐几时?连几秒种也捱不住,何待“撒”手不“撒”的区分?


       然而这种相象的“解释”却给“宝玉出家”为“结局”的论者提供了“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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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篇 七宝楼台——“胡适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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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综观张爱玲的红学观,给我留下深刻印象的论点很多,就中以下列数端尤为居要而凸出——她对雪芹原著,爱之深。

      她对高鹗伪续,斥之痛。  
     
       爱之深,却无正面颂赞、赏会之音。令我想起“至大无名”,她大约是不想轻下一字的断语。因为,一下断语,就“框”在那句话的范围等次之内,就是贬低了雪芹。


       因此,她对伪续的痛斥,口不留情,以至惊倒俗人,却正是反衬她对原著的无比热爱崇敬。


       原著与伪续是貂狗,是泾渭,是云泥,是冰炭……。这是她的最大原则,断不容混淆,更不容调和。


       这也正是她在红学上的最高品格,最分明的宣言——这就是一种贡献,因此力斥恶疽,捍卫本体。


       她的心思极为细密,记忆力之高强令人惊叹不已。她毕竟是女流,故其考证,具有女性的特长与特征。


       她看清研究与认识《红楼梦》,必须由版本学入手。文本是非正误还弄不清,所谓鉴赏评议又从何谈起?这就说明:反对考证,反对版本研究,即是不懂“红学”为何事何务。


       张爱玲的版本学,并不是“胡适派”,这是一望而可知的。所以,版本考证并不与“回到文学创作上来”的红学革命论调有什么势不两立。她的研究,正是为了文学创作。


       所惜者,她研究考证的结果,却把雪芹之书“肢解”了,弄成一个“支离破碎”的七宝楼台。


       不知是在海外无法对作者雪芹生平概况作些研究以便与他创作过程更紧密地联系一下,还是她对此并不感到有其联系的必要?总之,她的版本研究似乎只看书本子而毫不考虑雪芹彼时是何困境了,以致太多地
想像那些表面的“矛盾”,就是她大拆改的遗迹疏漏了。


       她治红学中,无论“脸色”还是“眼色”,都是端庄正派的,认真严肃的,不像有的人那样不光明,不正大,有居心,有心计。她的品格是高尚的。因此应该受到人们的尊敬怀念。可励后学,可医文风。这也是她一大可师之处。


       最重要的,还在于她虽博通古今中外的小说名著,而且具有很高的“小说史观”评论,但她终究没有陷入洋八股的牢笼中。她的考证见解和文字风格,还是有一个基本立足点,即须有相应的中华民族传统文化的培育和修养,方能写出像她那样的文章,并不让人感到洋气熏天,眼高一切,动不动引洋人洋书,吓唬老实人。她懂中国诗,也有古代文学的根基,此点可供后人做一深长思。


       张爱玲的重要贡献是她在实际上承认了“自传说”,也承认了脂砚是女性,是湘云的“原型”。


        在这一要义上,她却以迷惑眼睛的标题让人发生极大的错觉。她说“是创作,不是自传”,而看完了全书,方知她所谓的“创作”是指“大拆迁”“大搬家”,并且以这种自认为“定案”的“创作”方法来证明“不是自传”,然而她又承认麝月是留在作者身边的丫鬟(即书中人乃是真有其人),承认大观园是作者、脂砚从小萦思结想的失乐园!


       你看,她的自矛攻盾,又是多么明显而又“隐蔽”!


       不过,我在此“揭穿”了她的文词表面与认识内衷之间的矛盾,就分清了现象与实质,就让读者恍然大悟是怎么一回事。这是我的一种欣幸和快慰。


诗曰:


不拘一格降人才,久叹才难究可哀。
才女如伊能治学,中华文化是胚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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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一篇 绛珠是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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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爱玲考证黛玉原先无有,是后来由湘云“分化”而虚构出来的人物。

       她这一妙语,必使世人大为震动,也难以接受,因为从来就是黛玉的红楼梦,如何能“让与”湘云来承当这一“重任”?


       张爱玲所说,有理无理,其立论能否成立?俱不必先行判案,应当从另一个线路去审视一下,看看有无特异的迹象,才是讨论的步骤与道理。


       我想让大家先温习一下第五回宝玉神游这段奇文中的大可注意讨究之处——


       那是宝玉到后,警幻“自我介绍”已毕,便唤众姊妹出来接待贵家。于是有四仙姑出现。她们见宝玉,便都怨谤警幻,说道:姐姐曾说今日今时有绛珠妹子的生魂来此游玩,故我等久候,如何反引来这浊物污染我们清净之地?


       对此,警幻并未正面答解,让人自己去玩索:第一,绛珠到底来了没有?警幻没说她不能来的原故,又来了一个“小厮”“浊物”,是何情理?她都避开了——当另有不答之“答”。


        于是,我们必须再听一下她先对宝玉说了些什么。请注意——


       ……因近来风流冤孽绵缠于此处,是以前来核察机会,布散相思。今忽与尔相逢,亦非偶然……


让我提醒你:凡到这种地方,如不懂雪芹的独特笔法,你就会莫名其妙而泛泛读过,把含于文内的要害当作闲文了。


       第一,“风流冤孽”要在此“绵缠”者,是谁?第二,说宝玉今日相逢,亦非偶然——即是预先注定的机缘,此又何疑?第三,“绛珠”的生魂早已预定“今日今时到此游玩”,这一注定也并未撤消或“改期”。此为三要点!


       只要一综合,这三点说的是什么?就大大有趣了!“译”出来就是:“你之来非偶然。绛珠之来亦预定。所谓风流冤孽在此绵缠者,即是宝玉、绛珠二人”清清楚楚也。


        ——这可让人吓了一跳:难道是宝、黛二人曾同入太虚幻境而“绵缠”相会吗?

非也。

        因为,下文说明了,警幻之“妹”名“蒹美”者,是兼钗、黛之美点,另是一女,绝非黛玉“单个”了。


       这就奇了,还有谁呢?


       还有的,不是别个,就是湘云。


       理由也分明:只有湘云是兼钗、黛之容貌才德的,别无第二者具此资格。第二,不要忘了,宝玉入梦前所见室中所悬之画,正是“海棠春睡图”。第三,室中对联明言“芳气笼人是酒香”,只有湘云是能饮而“香梦沉酣”的。


       ——有人说,弄错了,绛珠妹子只能是黛玉,与湘云难以钩连。我答:你忘了,湘云的牙牌令正是九点满红,牌副儿名色是“樱桃九熟”。而雪芹之祖父曹楝亭(寅)之咏樱桃诗,正谓“瑛盘托出绛宫珠”。“绛珠”的出处与本义,就是樱桃。


       得“绛珠”牙牌的,是湘云,不是黛玉!


     (可参看《红楼夺目红》)


        其实,张爱玲也已推考了:湘云幼时依史太君而住于荣府,与宝玉一处,并曾与袭人说过小女孩心中天真烂漫的愿望:等长大了和你(指袭人)一同嫁二哥哥作夫妻。


         这才是“太虚幻境”一回奇文奇境的真情实义。


        但张爱玲已然“参”透了雪芹文笔狡狯的一个层次,却未进而深究。这里显然就是她只被“绛珠即黛玉”的假方式给“固定”,就不去想想瑛为红玉盘,绛珠是樱桃的典故了。


诗曰:


瑛盘托出绛珠红,幻境传来幻笔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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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二篇 “胡适考证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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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坛人士早已指出,以名作家享誉世界而兼作红学研究的,以张爱玲为第一例,而且作的不同凡响,超迈等伦。

       这是事实,并非夸张抬捧之俗态。

       但,红学流派甚多,风格各异,她属于什么“派”?价值何在?为什么她有过人的见解和成就?这都应该深入考论一下,方能使流辈获切磋之功,后贤知引路之惠。


       很清楚:她是个“胡适考证派”。


      她不是书呆子,弄书本,作校勘,别的不会;不是的。她通西文,工翻译,创作小说剧本,曾获最高评价,列榜第一。她读的古今中外的小说,不知其数,烂熟于胸中——这样,才真算有资格作个被人嘲贬的“考证派”。


        她的红学学识,集中在作者、版本两大方面,就表明了这即是“胡适先生红学”一线的继承者。

       她学贯中西,所以不仅仅是通古文,富有“乾、嘉朴学”的流风遗韵……。


       这就值得世上自命为“红学家”的许多人闻声失色。


       “胡适考证派”的骂名最“盛”了,人皆畏而避之,敬鬼神而远之。“红学革命”的呼声也不满于以研究作者、版本为深切理解作品的重要前提的这个“考证派”,曾被认为是“山穷水尽”、“眼前无路想回头”,呼喊“红学革命”。这“命”怎么“革”法呢?据说是要“回到文学创作上去”。


       这个“革命口号”和“宗旨”,充分表达了“革命”者对《红楼梦》所以产生“红学”的内在原因是不知重视的,对中华文学传统的“知人论世”这条原则也是不太理解的。他只要“文学创作”这个观念,别的都在“革”掉之列。那么,这种“革命”由学者教授去领导、实践好?还是由大作家担任好?


        无疑,应属后者,而由张爱玲这样的作家来实现“红学革命”真是再合适不过了。然而不知缘何,让人奇怪的是她偏偏做了“考证派”,即“革命”的对象!


       这个事例十分耐人寻味。


       张爱玲在香港生活,后转美国,她应早已闻知那个在香港首倡的“红学革命”了;可惜她没有认识这条新道路。


       她的“考证”可谓变本加厉,细腻之极——也繁琐之甚了!


       我并不喜欢她的“考证走向”。我佩服她治学的精神态度,专诚挚切,以全身投入,因而多有创获,为人所不能见,不能道。佩服是一回事,不喜其“走向”是一回事。


        如果承认一部伟大作品须有一个大家基本共识可读的文本,那么这个文本即应视为艺术既定型体,而不再是逐步制作、修改、打磨、润色的“历程”,即片段的积累组织的“工序”状况。无奈,张女士给人留下的主要印象,却正是那些“工序”中的片段之如何组缀,如何改动,如何“补苴”……。


        曹雪芹的《红楼梦》,魅力由哪儿产生?绝不会是那么琐琐碎碎的“部件”“榫卯”的材料和工技的事情。而张爱玲投入最多的似乎恰恰以此为“用武之地”了。


      对此,我是惋惜而感叹的。


诗曰:


尽如己意世间难,何必吹求仁厚宽。
敬佩心情兼叹惜,通达理会味悲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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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三篇 人间恨事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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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爱玲有人生恨事,从海棠无香到《红楼》未完、狗尾妄续。我今效颦,也列三恨——只指看罢《梦魇》的三点恨事——第一是她拆碎了七宝楼台。

       南宋才人吴梦窗(文英)的词,文采奇丽,人所惊叹;便有人说“闲话”,说他的词像七宝楼台,拆碎了不成片段。

        此乃嫉才,有意巧加贬词也。


       不服气的就反击:好好的楼台七宝,谁让你拆的?若都拆碎,哪座楼台不是“片断”?何独梦窗之惊才绝艳?岂非有意“找岔子”?


        而张女士偏将她自己一生最爱最迷的红楼绝作,亲自动手拆得七零八落,“大卸八块”(旧时杂技戏法的一个名色,将一个活孩子“卸”成零块)。


       此一恨也。


       张爱玲在一部书中,讲的都是大拆大改、后添后加;这都是女主角的故事。唯独不讲全书中心主角贾宝玉——他在这么多的“拆迁添凑”中是怎么样的地位、关系、感受,表现上又有何变化,即随着她自信的大量拆添而发生的相应“改写”和“加文”,又皆何似?


        我不信她对宝玉这个中心人物“不感兴趣”,也不信她的创作理论中是可将宝玉置而勿论的课题。


      原因不解。此二恨也。


      对《红楼梦》,考证、研究、索隐、猜谜、“挥拳”、吵骂……,都所为何来?其中有个理解认识之争,观照鉴赏之异。无论高层解悟还是低层“看热闹”,至少有其内心感动享受的一个方面:故事?人的命运?书的意蕴?抑或文笔的优美,境界的超逸……,总得占其一项,方是道理。

     
      但是,张女士于此,又是一字不言,翻尽“全集”,也难巧遇。

      使她最“着迷”、最陶醉的,到底是什么?

       竟不可知。此三恨也。

        随带着的是,她承认了脂砚是女性,是作者自幼相爱的亲人。后来又为之作了批书人,书名即定为《脂砚斋重评石头记》——对此,她岂无感受之源,考证之理?因为,这太重要了。此即整个红学的一个最核心、最要害的隐秘——“真事隐去”。难道她又真的漠不动心、置而弗论?我不相信。


       真实如何?无人解之。


       这么重大的几点,闭口无音,却写了一本“九连环锁”的《红楼梦魇》来,目的何在?学创作——也用此法?寻奥义,自此得出新悟?为艺术享受,由是而在精神世界上创造出了一个崭新的高价值的艺术天地?


        不明白,没答案。


       我陪她绕了无数的一回“蚁穿九孔”的大圈子,终愧智低不悟这有何益?


       人间恨事多,此其一例耳。


       和尚说宝玉:“自从锻炼通灵后,便向人间觅是非。”是极。梦之有魇,皆由自寻,通灵如她者,也正是投入人间自己找了这么一个“魇虎子”(注)。


       不免兴叹,不免伤萦怀。


诗曰:


人间恨事几重重,读罢奇书梦魇中。
到底通灵为何事,不知何处问芳衷。



         甲申清明佳节写讫


[注]魇,乡语“压虎子”,第二字轻读,不知是否“虎”字。“压”即“魇”,不念yà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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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后不尽思(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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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写这册小书,一为“补课”,向她学习,以偿1987年“失之交臂”之憾。二为对此才人致我甚深的哀思,觉得她对红学付出了心血,做出了贡献,而我们却没有相应的答报之可言,是应该反省而谢过的。

        看看张爱玲的多方面的造诣,看看她自述诸文章中的散碎回忆录,也足证她对中华语文、艺术、饮食、陈设……的博通与会心,处处闪烁着灵性的光芒,非庸流俗辈所能梦见。——也就是说:这种被名之曰“红学”的研究,是中华大文化之高层次的事业,绝非“小说文艺”这一观念所能理解与解决。眼前的例子就不乏其尤显者,名作家不自禁地步入了“红学”这个独特的题目研讨,尽管“切入”与“着眼”各有不同,却殊途而企望同归,其为雪芹伟著贡出一份心愿。

        这是一桩了不起的文化现象与显相。


       我表示了对张爱玲的敬佩,也粗述了一些切磋的微忱。我希望我行文说理时并没有轻薄冒犯的失误,因为我心里是虔诚严肃的,如若不慎也染上了此间流行的不良文风学风,动辄出以恶言痞语,那可就是自己向天下后世献丑,于张女士又何拔其一毫发乎?


       欲言万千,寄思不尽。


诗曰:


万古千秋一寸心,红楼读罢再沉吟。
我能及得张君否?何必狂为丑自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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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尽思(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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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平生在考证上的发现,为数不少,而自己以为最值得大书一笔的到底要推“脂砚湘云说”。

        国内赞同者颇有可观,容当另文举列诸位师友芳名。海外能记得的有林语堂、张爱玲二家。


        林氏著《平心论高鹗》,替伪续粉饰巧辩,以恶语骂我;可是他单单同意“脂砚湘云说”。


        骂我的人,似也不能不承认此说,亦可见真理是掩不住的,反而更有说服力。但不讳言,他骂了我,我就不想多引他的狂言。


         如今只说张爱玲,她以独特的非正面明文地表示了肯定此说,我则倍觉难得,感到荣幸。


        脂砚的朱批留在《甲戌本》上的,在“甲午八日”一条中,痛悼雪芹之逝,“一芹一脂”之言,表明夫妇同命鸳鸯,岂有别解?甲午是乾隆三十九年(1774年)。她年已老,故又曾化名“畸笏叟”。


         然而,张爱玲又相信了一条无法证实的“靖本过录脂批”,说脂砚已逝,畸笏继之作批;又冒出一个单页纸条,上写“甲午”的那条脂批却单单变为“甲申”——即成了此乃脂砚于癸未逝后次年的批了,所以她也“逝去”了……。


        《甲戌本》现存,朱字清晰。


        那“甲午”,怎么会是“甲申”?“申”再草写,也成不了“午”,“午”再“花哨”,也变不了“申”。


       我们信《甲戌》,还是信至今不知有无的“靖本”?而且据云又是“过录”的“传抄”件,“夹在书内”的零纸条?


       我不承认我“偏信”某一本,我只承认做学问应当谨慎,眼见为实,传闻未必尽确。


       当然,传抄者今日拿出真凭实据,我今日就重新考虑拙见。一天拿不出,我当然只能“悬案”一天,不敢轻易模棱两端,怕受人之误而又误人。


       张爱玲认为“畸笏叟”真是个“长辈”男子,可是她又说不出他到底是谁的长辈,长辈男子如何能“参预”晚辈小辈的闺房私事?


        善能推理的她,对此推不出“理”。


        承认了脂砚是湘云的“原型”,也就解读了敦诚挽吊雪芹的“新妇飘零目岂冥”的语义。


       “燕市哭歌悲遇合”、“秦淮旧梦人犹在”,不就是隐隐约约有“人”含在句内吗?不就是“遇合”之后的“新妇”吗?这与“长辈男子”有何交涉?


诗曰:


秦淮风月石头城,离合悲欢几度秋。
新妇飘零脂砚在,砚中朱墨泪同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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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尽思(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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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爱玲有不少名言奇语,令人一见即难再忘。如谓《红楼梦》80回后是“附骨之疽”,是“狗尾续貂”,如谓高鹗是“死有余辜”,皆其著例。

        在版本(指抄本、刊本的统称)研究上,更有奇语之尤奇者,即云:


        一个字看得有笆斗大,能省一个也是好的。


       不同的本子不用留神看,稍微眼生点的字自会蹦出来!


        这话并非夸张,读了她的书,自会相信真是如此。


        她又博览群书,过目不忘。凡涉红楼版本之书无不搜求详识。就中她对《庚辰本》这部抄本最为重视,“诸详”文中,此本占了最为多的篇幅。1978年12月她给一位朋友写信表示《论庚辰本》一书对自己很重要,于是朋友就订购了一本寄给她。1980年9月她在给朋友的信函中却说:


      夏天威斯康辛大学开红楼梦研讨会……XXX这次也出席,看来他的学说非常靠不住,“论庚辰本”我看不进去也罢,但是有在这里到底放心些。(庄信正《“旧事凄凉不可听”》)


       这就可见她的精识真知,非庸流可以相提并论。


      《庚辰本》之受人重视,是它“最全”——外形是八十回本,超过《甲戌本》残存十六回者甚多,为《戚序本》一系抄本之外的仅存古本。对它的研究,便涉及到极为复杂的诸般问题。而由此遂即引发了她的“大拆改”、“大搬家”、“大添加”的红学理论。


       本书意在抉示这位间世而出的奇女异才的红学特点,可以予人以启发,而不是要进行极为繁细的专门性学术讨论。那将纠缠万言,未必能说明问题之一二,读者也不会欢迎那种“文章”,故在这一方面概从简略。
回首自有“红学”以来,我是第一个确认“三真本”、创立“大汇校”思路、计划的开路人,但那是1947年—1948年的事,当时是西语系学生,正作论文,只有课余一点时间,匆匆草创,提出一系列基本概念,发现重大问题,但毕竟条件太有限了,如何能与后来张女士的那样诸般具备、精思力作之可比?这也就是我不拟与她过细商量的原因之一端。

         张爱玲并不了解我的任何具体情况,有些话不与我相干,我毫无“计较”之意。所憾者,我行年87岁了,目坏接近失明,在版本研究上,只有1985年的《石头记鉴真》,至今又已20年,也成了“历史性”的书,再想有所作为,力不从心了。这本小书寄意遣怀,向同道者寻求“对话”、“共识”、互谅互解,而无意把重点放在分歧争议上。我想,仁人志士,当鉴此情。

诗曰:


悼念才人才最难,万言能有几言安?
张长李短皆无谓,同为芹溪护大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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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尽思(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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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尝与友人谈说,如若将《红楼》译为英文,张爱玲才是首选的理想译者,别家都不行,包括有的中外译本在内。我又说过:她译《海上花》,应即是为译《红楼》作一番试笔。

       无独有偶,林语堂似乎早有英译《红楼》的雄心壮志,却先写了一本MomentinPeking,中文译作“京华烟云”者(四个平声字,全不通汉字声律),有意效颦雪芹之书。此两家英文造诣都深,尚且不敢轻易从事,可知其难了。

       提起《海上花》,我在燕京大学时就与同窗许政扬(后为南开大学教授)说:清晚期小说,几乎都模仿《红楼》,但笔法风格最像的,只有《海上花》得其三分肖似。后见张爱玲亦恰有是语。叹为“英雄所见略同”。


         回首前尘,《海上花》是纯吴语对白,而我不懂吴语,就向许兄学——他是海宁硖石村人,但生长在上海,这就行了。我很快学会,能通读《海上花》,认为一种快事。


       举这个趣事,是想说明,对雪芹文笔特色的感受,也是需要一种“第六官”能力的。那些说高鹗伪续是“原著”,除了其它原因,也由于缺乏这种感受能力。我纳闷她为何放弃了英译《红楼》的事业。这是中西文化交流上的莫大的损失和遗憾!


       比如,译家把平儿这名字译为Patience,我真是莫测高深他是怎么“想”的?又如Hauks(霍克思)将“霍启”悍然译为Calamity,更是骇人听闻。清代官宦人家会给仆人取这个名字吗?我总想向高明人讨教。


        我以为,“意译”书中人名是荒唐的做法。最好的办法是“音译”,然后加footnotes,注明本义何意,双关谐音等巧妙处又何在,方能使外国读者爽然了然,尝到一点儿中华汉字语文的特殊滋味。


        如今张女士已不在人间,国内兼通红学与英文的又稀如星凤,我又向谁去商量这些话题呢?


诗曰:


惆怅无人议匠心,中西文异费沉吟。
红楼不得张君译,梦笔生花枉自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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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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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把这册小书写到此处,不禁深有感慨。我写此书,说是为了张爱玲女士,理所当然,何必赘表;但若说到根本上,还是为了曹雪芹,却要申说一下,这在意义上讲,我是“借花献佛”的诚敬之心,因为张爱玲真是一位罕见的护法女神——护曹斥高的女圣者。她是永远值得《红楼梦》读者研者香华供养的菩萨。

         我和她的见解和考证方法,有同有异;但基本精神是一致的,即对伪续四十回深恶而痛绝,一力追寻那久已迷失的旧时真本;我与她各有万语千言,连篇累牍,而终极心愿目标只是同一个萦思结想的真正《红楼梦》的后半部三十回佚稿的大概轮廓和若干主要情节的布置,宝、湘奇缘这条命脉的曲折、惊险、悲怆、哀艳而又奇丽的人生境界。这与一男二女争婚、“掉包计”骗局、读书中举耀祖光宗、承嗣了家门世业,接续祖脉香烟,然后披着大红斗篷随了“二仙”去成佛做祖,人天两尽的最最庸俗的士大夫思想本质,是十万八千里的天地之悬隔。

         所以,张爱玲的痛斥高鹗,是大仁大勇、大慈大悲的侠士菩提识见,而绝非仅仅限于文艺创作这个范围的事情。


        此义若明,则这本小书即不为可有可无,茶余饭后的消闲读物了。


诗曰:


又写新书总为谁,无穷欢喜复深悲。
借花献佛虔心在,护法菩提是扫眉。

        甲申谷雨初晴写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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