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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汝昌:定是红楼梦里人

第二十九篇 探春·红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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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爱玲在“五详”中,有一条考证说探春后来封了“杏元公主”。

         这个说法是来自拙著引及一个“三六桥(清人名,三多,字六桥)本”,中有探春日后“杏元和番”的情节。


         这是(已故)张琦翔听日本教授儿玉达童讲课时说的,曾见三六桥藏一异本,日本人不能说华语,在黑板上以华文写简单的示意词,在讲探春时写了“杏元和番”四字。


         这原是打比方。用的是小说《三度梅》里的故事,杏元姓陈。我幼时还常听母亲说这四个字,不带陈字。在旧日这是大家熟知的故事,民间鼓词也弹唱这一段子。


         儿玉是说,探春在那异本中是远嫁了一位番王(外番,旧朝代称属国或少数民族的“部”),有如陈杏元那样。“和”是给朝廷与部族结亲,和睦相处。


         张爱玲的话,似乎也即指此。但“封为杏元公主”之言,又与探春花名酒筹掣得“日边红杏倚云栽”的杏花拉在一起,不知妥否?


         公主是皇帝的女儿;王爷的女儿叫“郡主”了。说探春封公主,只能是皇帝认了干女儿。不知有此制度否?


         其实,湘云的牙牌令早就说了:鸳鸯宣“中间还得么四来”,湘云对:“日边红杏倚云栽”,么,红点,喻为日;四,也是四红点,喻为红杏也。么四配上左、右两扇“地牌”——即书中称“长么”,各两红点凑成九点红,故名“樱桃早熟”。而湘云方对:“御园却被鸟啣出”。


         可见,湘云也曾落入皇家——但这是康熙太子胤礽之长子弘皙的“双悬日月照乾坤”的“坤乾廷”,谋推翻乾隆的“影子朝廷”的御园。


         这就是说,张女士只看到探春的后文,而看不到湘云的几倍复杂的后文经历,一敏感,一钝感,何也?只因这么一来,她把雪芹原书中湘云的情节看得太“直线逻辑”了,简单化了,因而很多层次不清楚,于是判断“旧时真本”的真情实际,也就过于简、显、浅了。


         若如她所论析,所见记载“真本”“异本”不是一种,而是多部各异,那么就像是一百二十回伪全本出后的续书也是多种多样(集中于嘉庆年间)。也就是说,那情况应是八十回抄本出后不久的现象——就当在乾隆中叶才对。不然,一百二十回本已出,大家纷纷续之,为其所骗(自以为是续“全本”),已天下风行,如何还会出现那么“多”的“真本”“异本”?


         这些疑案,以俟高明决之。


诗曰:

探春红杏不为奇,早见湘姑口诵之。

啣出御园岂妄语,几多曲折更谁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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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篇 后文主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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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个作家,写作当时以及过后,都会有所增删润色,这是“规律”,谁也不能否认,何况雪芹十年辛苦,经营缔造,写几百口人的事情,千头万绪,其“披阅十载,增删五次”,岂为空言。但看了张爱玲的考证,我总难以接受她的论证方法与结果,觉得若是如彼之“增删”法,则《红楼梦》对我的吸引力就大大降低,兴致大大败落。

         
比如,《戚本》一回前脂批,说是“自闻曲回以后回回写药,方是颦儿病重……”,她却读作“回回写药方,是颦儿病重……”。然后就下“断语”,说那些回的“药方”,已都删去了!

         怪不得她是让“梦魇”给迷住了,以致“聪明一世,懵懂一时”。谁见过一部书竟会“回回写药方”?!


         脂砚批书时曾说过一句话:“成何文字”,可用在这里。世上还有比“曹雪芹”更拙笨的“作家”,“回回写药方”!(这又是受了某人的谬说之影响。)


         其实,就连“回回写药”,如第二十六回佳蕙与小红谈心时,提黛玉“时常吃药”……,不过如此之类,不时见到一笔而已,岂是真的“回回”之理?读古人文字,不去体察语词有时夸张一些,会其意可也,若处处“以词害义”,死抠字眼,并以之为“考证”的根据,明言原来是“回回”有“药方”的,如今不见,是都“删”了……。若只此一例,可不深论;无奈张爱玲的这种论判太多,令人不免难办:到底信她?还是疑她?一疑,就显得太认真了吧。大家都在“痴人说梦”,彼此彼此,同发一笑可也。


         这样有趣是有趣,又怎奈研究《红楼梦》是个严肃而重大的问题,以玩世不恭、逢场作戏的态度来从事,是不妥的。


         又比如,她推断:湘云幼时依祖姑太君住在荣府,与宝玉同起居游戏,因与袭人相投,无话不说,早曾说出“不害羞”的话:等长大了,我和二哥哥作夫妻,你也嫁了他,咱们永远在一起……(此系我假拟的“对话”)。这个意思是不错,从后文袭人问着他,有明白的含义可以领会,不但张女士一个,不少人都能同感。但张女士的“理论”便又来了:原稿是这么写的,“后来都删了”(大意总是这么句话)!


         我要问:这写了何妨?天真烂漫的小湘云,说这个,岂不更觉有情有趣?后来的“都删了”,是何必要?出何用意?——难道是为湘云讳?那不太“道学”“封建”了?


         “删”,也罢了,但“删”的一字皆无——没有这个人物!直到第二十回后,才突如其来,“史大姑娘来了!”


         没头没脑,一至于此,这合乎古今中外的“叙事学”吗?


         张爱玲在此,只讲“删”,不讲“理”。


         试想:后文清虚观一次盛会,独湘云不在场,与省亲正同;盛会一过,立即又是“史大姑娘来了!”

笔法如一,何也?

          窃以为,雪芹创此笔法,是特别表明湘云乃是“后之三十回”的重要主角人物,她在荣府败落之后才在全局中起关键作用。这根本不是什么“删”了,“大拆迁”、“大搬家”的“修改”技巧的琐末小节。


         张爱玲把湘云和“侠”字联起来,却是一个重要的题目。容另文讨论。


诗曰:

竹马青梅戏诏多,憨湘幼小爱哥哥。

不知写罢何妨碍,“删”字轻轻斩断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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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一篇 一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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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把湘和“侠”联起来,是张爱玲的一大贡献。

         
雪芹写“侠文”,首推柳湘莲,而此名之三字皆与湘云“相连”,亦“香怜”,妙谛连环。

         湘云与柳郎俱名曰“湘”,书中所独。湘云又是首倡《柳絮词》者。复次,“藕香榭”又是与湘云紧紧相关的一处景色,即与“莲”“荷”为景的轩馆之处。


         柳湘莲打了薛霸王,拒了尤三姐,又因秘事远行,与宝玉作别。他后来似做了“强梁”,又救了薛蟠,反结为至友。


         柳郎的一派侠气,亦书中所独。


         他流荡江湖,似与湘云之流落于苦境有其关联。


         难道是柳郎救过湘云?


         但如今的新课题却是:湘云可能被救,而她同时又是救人的一位侠女。


         这是我从张爱玲文章中获得的新启示。


         因为,文康作《儿女英雄传》,“针对”的《红楼》一书,人人有“对应”,如——


         安龙媒——贾宝玉

         张金凤——薛宝钗
         长姐——袭人
         安老爷——贾政
         安太太——王夫人
         舅太太——薛姨妈

         那么史湘云的“对应”是谁呢?恍然大悟:原来就是十三妹何玉凤!十三妹正是侠女,对极了。


         因此,文康的构思,是将史湘云的“侠”发展拓充变化而成为一个新型的十三妹。


         湘云的“英豪阔大”,一本正作“英雄阔大”。


         湘云听说邢岫烟在迎春房受委屈,心中不忿,立即起身要去“质问”迎春。


         宝钗的反应是把她按住,说“你疯了!……”


         黛玉的反应则是:“你又充什么荆轲、聂政!”


         只从这一句,方点出了湘云的“侠”。这一笔不是虚设的,雪芹无闲文,越似细处越隐有要义在后文。

湘云因此还批了开当铺的“会想钱”。

          因张爱玲提醒了我,探佚至此,有一可能是:袭人被忠顺王府强索,并威胁宝玉安全。于是袭人甘愿舍己以保宝玉,离贾府而入王府——此时,是史湘云挺身而出,也甘愿卖身于王府一党的势力,舍己以救宝玉于十分危险的绝境。


         湘云因此流落,陷身贱役,处境至惨。


         在最困难的一刻,忽然得到柳湘莲的来临和搭救,并护送到了复生的地方,然后设法令她回到京城,寻觅宝玉。


         ——会是这样子吗?


         当然推测是一种假设,未必即是,也未必一无是处。也许有其“合理成份”,只要有一点点,就“值得”了。


诗曰:

柳郎史女各英雄,侠女侠男陌地逢。

我愿救人人救我,重生绝处泪流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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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二篇 奇语惊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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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读张爱玲此书至“五详”,令我感到这是她结束“考红”的文章,无论从哪个角度说,确实更重要而更难得讨论欣赏了。

         “五详”目的是考论“旧时真本”。这个主题,粗心人只以为是她对这个“真稿”的可信与否大加评议,其实这里的真核心本质还是比照雪芹原著与高鹗伪续的大分界、大反对,不可调和的秦、楚与项、刘。忘记了这一点,就谈不到理解她、评价她了。

         在这篇“结文”中,第一是她抓住了作者曹雪芹一生为之滴泪研血的三个女性,即:一黛玉,二袭人,三湘云。


         张爱玲叙事说理,无休无止,重重叠叠,反反复复,而我们期待的她的最简明爽利的、透明鲜亮的正面话,却最少最珍稀难遇——需费尽了力气、耐性,才忽然意外地发现了寥寥二三奇语,令你感到惊奇和喜悦。


         她的意思是说,宝黛“爱情”,至“诉肺腑”为最高潮,以后就显得淡化了,连紫娟试忙玉(俗本改“莽玉”)那一回,虽因黛而生文,亦非二人当面的情景。并引太平闲人之评,以为二人年龄渐长,有所克制,不似从前……,她评为“曲解”而又承认:毕竟读者对此“渐”“淡”是感受一致的,是实在的。于是她的整个一大套“大删改”、“大拆迁”、“大搬家”的梦魇又都重述一遍,找出“理由”,想像这是如何“删改”的,云云,等等。似乎是说,本来和以后应有二人更精彩的场面,今既不存,感叹痛惜。


         ——以上,说是评非,总之尚无大奇之处,一般读者,尚能领会而表同。


         可是就在这儿,她忽然“蹦”出了一句令人惊讶不已的奇语——


         ……而宝黛是根据脂砚小时候的一段恋情拟想的……


这几句话,对别人起的作用,不得而知,对我来说,则真乃“石破天惊,云垂海立”了!


          我不禁像刘姥姥,口中连念“阿弥陀佛”!难读的张女士,从不肯对脂砚其人说一句正面话的,却在此“交心”、“坦白”出来!


         这是“笔法”?抑或“潜意识”——她不愿承别人的考证,却心里早已默许了?还用我再罗嗦吗——脂砚才是真有其人的“原型”,名为黛玉的方为“创作”上的虚构(说得难听些,即“编造”)。


         那么,再也不用“证明”了:她分明确凿地感受到脂砚原是位女流人物,小时候与雪芹亲密无比。


         这么一来,事情就“好办”了——我与张女士纵有一千条分歧点,纵然她从不提及我的脂砚考证,只要肯说出这么一句,正是“不鸣则已,一鸣惊人”,她的这力量反比别人更重千钧。


         红学史上一个最关键问题,由此可以解决定论了。


         张爱玲既然“不慎”逗露潜意识中已然接受了拙考的脂砚是女性,亦即湘云的原型(宝、湘幼事,她已说明),那么她自己制造的“梦魇”就有一线熹微出现,不意夜魇将退,曙色在窗了。


         脂砚之批:“……回思将余比作钗、颦,乃一知己,余何幸也!”、“余尝[常]哭芹,泪亦殆尽”、“唯愿造化主再生一芹一脂,余二人亦大快遂心于九泉矣!”……聪明绝顶的张爱玲,你怎么体味这些话的语气?如何“详”她们二人的亲昵关系?是什么叔叔、舅舅、哥哥、爸爸种种怪说所能说服了你吗?(注)


湘云的故事变化大,纯由原型脂砚的经历太坎坷太曲折,书有早稿改稿,倒是合理的推测。


         梦游幻境所聆湘云之“曲文”,可以是原先早稿有意不及,也可能是有意留与“因麒麟”一回对看,让读者自寻自悟。


         这个极大的关目,终于可以不再入于“魇”的了。


诗曰:

脂畸原是女儿身,幻化题名障目尘。

湘黛谁虚谁不实,聪明绝顶服斯人。


(注)畸笏,即脂砚之晚年化名,参看拙著《红楼夺目红》“俗事用俗笔“篇。“命芹溪删去”的“命”毫无“长辈”口气义,例如中秋夜湘、黛联诗,也说“命他快联”。“余久不作此语矣”之“作”是“聆”字行草书的抄讹。乃脂砚女性忆旧语,更与“长辈”无涉——“长辈”难道会见一个晚辈就说一次“不忍相见,免得彼此伤心”之类的话,又成何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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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三篇 所谓“大杂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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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探索“旧时真本”,就是为了尽可能地窥见一点点雪芹原书的整体构思与终结主旨,又因此可以晓知这与高鹗的伪续是本质的大区畛,不关“艺术”细故。张爱玲以为,我引的10条资料是个“大杂烩”,而我误认为一。也就是说昔时的“真本”“异本”有好几种,孰真孰假,莫衷一是。

         她的批评我诚恳接受。但也有几句话要说明:——

一,尽量搜辑资料记载,以供全面研究,是功是过?

二,存在的资料是“客观”的,非出我造。
三,现象上的“大杂烩”,有没有尚欠深刻研究、乃至误会词义、思虑欠周等问题。是否都诿过于资料的“杂”?

这些,都不是三言五语所能定谳的。


         事实上,这是当时的“热点”话题,“开谈不说《红楼梦》,纵读诗书也枉然”的风气下,主要是“开谈”,今日可见的,不过是几个特别“勤快”的动笔者,记成了文字;而这又包括着多层的辗转传述、“传闻异词”,此有彼无,彼详此略;又有走样子、加枝叶、添附会;还加上各人表达能力有差异,措词有工拙……。


         还有一个极关重要的事实,就是人的记忆有其明显的特点,姑称之为“各取所需”。就是说,彼此听、读时的注意点很不同,因而留下的记忆点也各有所重,并非千人一律,“平衡”入脑。


         我举一例:数十年前,我与家兄祜昌于大年三十(除日)这天苦赶返里团聚省亲,是日奇寒,我得力于一个机缘坐汽车早赶到了,而家兄从塘沽往回赶,路线曲折,末一段是坐笨木骡车,全无御寒之具。很晚才到家,冻得够受,用热水洗脸,欣慰地向我说:“可真够呛!同车一位老太太,下车时说:‘哎呀!我的脸都冻没了!’”此情此景至今历历如在目前。


         老太太的奇语,意思是说,那真极冷,整个脸冻麻木了,失去了知觉——就觉得自己这张脸已然“没有”了!


         数年后,又适值除夕,我向祜昌提起前尘,重温老太太的奇语。不料,他听了茫然愕然,说:不记得有这回事。


         以后,我与他“互证”记忆,方发现共同亲历的幼、少往事,大量细节是他记得极详细,我已茫然;反之,我能说得十分生动的往事,他却模糊得很了。


         以此而推,记述“真本”者多为传闻入笔,并非个人亲见详读,其彼此记忆之出入又当如何?


         最明显的,如陈其泰、姜亮夫二例可资“反思”:陈只能说出其祖父特赏宝湘除夕和诗……。难道这能说成是只有此事?同理,姜能回忆全部为16册之多,而他只能举出宝、湘相聚重逢一点点情节;如饥如渴的“红迷”再求问别的,他一字也答不上来——又难道这能证明他所见只此一节?


         所以,焉知不同人所记“不同”本不同之事,不是出于上述一个道理?宝玉“击柝之流”,遇北静王,化缘巧遇袭人仆地(不一定就是“死亡”之义,是昏倒)……最后他又与湘云于千回百折后重会,重会后曾除夕联句,这,就如各记其最感兴趣的、印象最深者,并不可异,并以为这就等于他们这些人见的都不一样,各有一部“异本”。


         我觉得张女士这种判定“大杂烩”,是太性急太“直线逻辑”思想,太鲁莽,轻于定案,于是又成为她自入“梦魇”的一例。


         这样判案,有点儿危险,很容易将真断假,“失之交臂”。


         ——万幸,她已承认“早稿”曾有宝湘重会,非出胡编乱造。谢天谢地!


          只要她承认了这一最要点,所余其它疑难课题,都不难逐步破解,需要时日,需要智力,需要灵慧,也需要续有发现(如资料之类)。再聪明,一个头脑也解决不了曹雪芹留下的全部奥秘。


         最近,有一小友告知我,网络上忽见一则传闻,8年前白俄罗斯人于东北“捡”到一部《红楼》,与今不同,只见一页,写的是湘云批评宝玉:“怎么你越唱越唱得俗了!”好像是宝玉有贫后卖唱之事(?)


         不拘可信与否(网上多伪造惑人),反正有一点:即使出于编造,焦点也聚在宝湘之间。也非“巧合”了吧?


诗曰:

关切为真抑可商?传闻词异亦寻常。

众家记忆非机器,电脑当时尚渺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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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篇 三个闺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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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对张爱玲的论红见解,最感兴趣的还是她论宝玉的三个感情最重的闺友:黛、湘、袭,而宝钗不在此列。

         她对黛、湘的微妙关系做出了自己的解说,极富创见、独特价值。这大约与早有不少专家看到黛、湘有点儿娥皇、女英的味道,可以互参。


         我的拙见以为:黛玉其人,生于花朝,作诗葬花,为群芳之代表,是娥(女儿)之皇也。而湘云的豪侠气度,岂不正是“女英”!“三女传”凸出了十二钗之最夺目处。所以,袭人这个主题,她也抓得对。而且却有相应的贡献。


         张女士只依常谈,据花名签“桃红又是一年春”而知其琵琶别抱,嫁了琪官。但她看事失于简单化,不知那句诗的后二句“花飞莫遣随流水,怕有渔郎来问津”,是诗人谢枋得比喻怕元朝逼他出仕新朝,雪芹用此,明言袭人是受逼而别嫁,事关政治斗争株连贾府遭难的关目。她似乎只看到“不嫁二主”的“失节”一点——还是受了高鹗的大骗。


         她据我引的一条资料内载“真本”袭人嫁后富足,而宝玉已为僧,雪中化缘(讨饭)至其门外。袭人出而施舍,二人一对面,认出了真相前情,感情上皆不能支持,一同晕倒在雪地上!


         张爱玲却没有斥为“编造”,认为这是作者真的经历。可知宝玉出家不是“悟”了,看破红尘,也不是成仙作祖,而是生活贫困之一种变相。


         总之,这个真本早稿没有什么“色空观念”之类的内核作怪。更要者,她于此节又不斥“自传”说了,反而承认是“亲历”了。


         你看,研究《红楼》,多么不易,连她也一会儿钻入“魇”中,一会儿又自己像蚕蛾破茧,“自力更生”了!


诗曰:

大哉红楼梦,岂是梦之魇。

自入又自出,还惊张爱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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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五篇 “畸笏叟”与“脂砚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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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张爱玲的“大拆迁”“大搬家”的理论中,脂批是她执以为论据的要端之一。因此,应略加检理,以窥她考证的功力与识力。

         她对脂砚重评一事,也无正面研论,统观不过还是别人的陈言,不出几点:


一是脂砚不知何人——最后在“五详”中忽以一语承认是个女性,并与作者幼年相恋。

二是脂砚逝后“出来”一个“畸笏叟”接她的批书事业。
三是此“叟”并作书中《凡例》等改动。
四是她承认麝月实有其人,如书中所写及的,袭人去后依嘱独留,与雪芹在一起;而不提脂、麝二人相伴,麝在一旁“闲闲无一语”,使批书人至此“对景伤情”——张爱玲认定这是那“叟”这个老头子的事情,这个“长辈男子”和麝月对坐触“景”而伤怀了!

         其实,她被“字眼”骗了,又上了她根本不明真相的所谓“靖批”的一条可疑之语的当,谓畸有悼脂之言,云云。所以畸笏是个“叟”。但此“叟”尽知雪芹(子侄辈份)的闺房隐私,并与脂砚同口同声地称“玉兄”“阿凤”“颦儿”等等亲昵口角——对此,她未表任何纳闷生疑。


         她忘了,“叟”者,既是“烟幕”,又是戏言。女人也称“叟”,只不过其音微微一转,由SOU念成SAO而已——书写成字,方加“女”旁,即“嫂”是也。


         所以,见年龄大些的女人并无亲属排行关系,通常称为“大嫂”,加姓即“张大嫂”“李大嫂”——其实皆“女性之叟”也。张爱玲似乎未念及此。


       至于脂、畸,乃一音之转,小孩子咬字未清时就念“知”为“鸡”:“我不鸡道”,谓不晓也。故“咬舌”的湘云即如此读音,而将脂念畸(ji),恰证此女批者是个“大舌头”!与湘云正同。


         笏,是砚的变称,如南宋名词人吴梦窗(文英)的一首《江南春》,起拍即云:“风动牙籤(象牙制的书挂在书卷上的籤牌,上写书名卷数等),云寒古砚,芳铭犹在棠笏。”此处之“笏”,即是上句之“古砚”,上刻铭词,而且文词“芳”雅。


         盖古砚在宋以前,多见“风”字形、圆形,等等;至宋以来,渐为方形、长方形了,遂以“笏版”为喻。因墨也由圆饼形改为长方版状,故也称墨一块为“墨一笏”。今人不知了。


       总之,“畸笏叟”,实即“脂砚嫂”,雪芹辈人,喜欢这种雅谑,亦其素性放浪、诙谐之一面,没有什么可异之处。


         可惜,连张爱玲也上了当,又误从了别人的说法,硬说“畸笏”是什么“叔叔”。


         《脂砚斋重评石头记》,名分已定,评者就是脂砚斋,更无第二个“长辈男人”来喧宾夺主、“化男妆女”冒充什么“重评”。


         解了此迷,就不会硬把“己卯”以后的续批与原批硬“分家”,并以之“考证”,弄出许多本无其事的麻烦——即所谓“梦魇”。


         脂砚知道“凤姐点戏”,是她自己为之执笔。“书外”省文也。


         脂砚回忆,与作者在“矮幽页(一个字)舫”前以合欢花酿酒,亦“书外”省文,无限烟云溢于尺幅也。


         在张女士的思维方法上,这些又都“早稿”后来“删去”了(?)


         如此之论,岂不奇甚?


诗曰:

多少奇文与妙招,飞扬变化笔逍遥。

为文岂有死条令,锦瑟休将柱尽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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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六篇 引来夏志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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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过这一本《梦魇》,对张爱玲这位百年不一定能有的罕见奇女异才,我是怎么看怎么想的?

         一面是惊佩、一面是惋叹。


         她不惜十年之力,作此“五详”,为了什么呢?不言而喻,是赏爱雪芹的真《红楼》,无以复加,不能自已,遂为之力辩原著与伪续之大分域,为之寻索创作笔法的文心匠意——她自己是个作家,要从这儿学到雪芹的高手绝技。


         但她在这册“魇”里,对她毕生热爱的伟著本身,赏会如何?评价如何?心得几多?感受安在?总不见她正面地概括说上几句警策的真知灼见之言,切肤动心之喻——只是这儿三句零言,那儿五句常语。我们几乎无从知道她到底认为《红楼梦》该当怎么理解、认识,尤其与外国名著(她都内行)如何比较评量?简直稀而又少,有一点,轻描淡写,刚一开口,又无下文了。


         我一直思索,这是何故?是否由于她为人秉性太洒脱了,以为那些,人们“知道”,不烦再言?是否认为雪芹之书,“读者当自得之”,别人不必参以旁见?——抑或她是想在另一部书中撇开“考证”专讲鉴赏等事?


          我既无力考明,就还以“魇”书为限,窥视一下她的片言零语“背后”的蕴涵,聊胜于无吧。


         她在自序中说:“《红楼梦》未完还不要紧,坏在狗尾续貂成了附骨之疽……。红楼梦被庸俗化了,而家喻户晓,与圣经在西方一样普及,因此影响了小说的主流与阅读趣味。”


         又说:“我在美国中西部一个大学城里待过些时,知道《红楼梦》的学生倒不少,都以为跟巴金的《家》相仿,都是旧家庭里表兄妹的恋爱悲剧。男生就只关心宝玉这样女性化,是否同性恋者。”


         从她这两处的意思来体会,固然高续的二女争婚早已把《红楼》庸俗化了,就是巴金的名作小说也不能同日而语,写大家庭并非雪芹的主旨和品格。


         那么,从这二例归结到一个聚点:《红楼梦》到底是什么?应如何看?对此,她就不往下说了。


         另寻一处,只有她提到《金瓶梅》与《红楼梦》时,说书中罗列盛筵的名色,(生活实际细节)人们很感兴趣,爱看;至于说到人生的虚无,就无人注意了……。


         这话,我才觉得其间隐隐透出了一点消息:她是把《红楼梦》当作一部与人生观、人生感悟或人生理想的书,托迹于“小说”之体形而已。


         不过,似乎她并不太懂得空空道人的“十六字真言”,并由此改名“情僧”的重要机关,有点儿误染了“色空观念”的嫌疑。


         她对雪芹开卷大书特书的“大旨谈情”的情字,总不言及。就是在讲宝黛关系时,也限于“爱情”这个角度,不旁涉更博大高层次的情。


         因为资料不足,我又耳目所限,所言也许不确。如有失言,容后改正。


         当然,到底什么是“情”?不能在本书讨论这样的大课题。我不妨绕个弯子,引用夏志清先生以英文评《红楼》的例子。他是用了Love andCompassion来给《红楼》定位。这话译为中文是“爱与怜”。我想:夏先生已感到雪芹之情,不是一般的“感情”、“情思”、“情怀”……,英文无有对应字,无法译,故不得不用Love and Compassion来向西方读者“传述”原旨。这是深体芹衷,而译义圆足的。


         这个爱,不是男女的性爱,是爱其才,爱其品,爱其丰韵气质。怜,是惜其人,惜其境,惜其心,惜其命。


         这实际近乎悲天悯人,早已超越那种世俗的“爱情”。


         所以这种博大崇高的情,总不能为一般人所易体认,于是遂被伪续钻了空子,从本质上把雪芹原旨改造了——彻底庸俗化了。


         ——张爱玲没有如是说。究不知我意所揣,切其本怀否?


诗曰:

异乎叙写旧家庭,不是婚姻爱恋争。
自有人天高境界,万言千语说难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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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七篇 死有馀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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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爱玲说过人生几件恨事,除了重申前人的海棠无香,鲥鱼多刺……之外,就添了深恨《红楼》未完,狗尾来续。

         海棠未必无香,正如有的音波振频非人耳所能感到,却不可谓之“无香”。我意海棠花的“香浓度”太高,所以人鼻不能享受,非“无香”也。


         由此证知她也酷爱海棠,也就行了。


         至于恨鲥鱼多骨,我却不敢苟同——不是硬说鲥鱼无刺,是说一般人谁吃得上这种鱼?人家鲥鱼生来也不是就为了给你吃,人家刺多刺少,干你甚事?真是口腹为“本”的思想作怪,没有意思,颇觉无聊。此又她的“未能免俗”之一例也。


         至于恨《红楼》之未完、伪续之妄附,则不胜同情之感,同道之幸!


         张爱玲的言词是有克制的,罕有夸张、过分、感情冲动、意气用事之词。唯于高鹗,却绝不留情,甚至“破口”而詈。


         她说了高氏是“狗尾”,又说了伪续后四十回是“附骨之疽”。这已入木三分,令我浮一大白了。谁知,她还有厉害的斥骂,说:


         “高鹗死有馀辜!”


         她不怕“众怒”,出语惊倒天下腐儒卑识。


         这话,表明她抱恨已极,如鯁在喉,不吐就无法忍受了!


         ——正像她不正面赞颂雪芹一样,也不见她正面说明高鹗为何如此可恶?


         前文已举过一个“枯寒”。此只系艺术感觉,无关内涵。


        她感到“天日无光,百般无味”,同为艺术感觉,全无思想评判。


        胡风倒看透揭破了伪续是个空前未有的大骗局;张爱玲语不及此。


         这是两家的表达方式之异吧?


         现今,仍有不少捧高抑曹派。此非本书议题,不拟多涉;我只想说:他们是否见了“死有馀辜”四个字?若已见,作何感想?是否大骂张爱玲一通,毁谤奚落,人身攻击,洩忿了事?


诗曰:

曹高附骨皕年间,狗尾既然喊叫欢。
死有馀辜天震破,惊雷骇电鬼神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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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八篇 久逢知己乎?话不投机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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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议张爱玲的红学,我原无资格,只因有感于异才奇女之难逢,赞芹斥高之强烈,方使我深叹机缘不再,晤语无从,遂以文字,纸上琢磨。

         当然,这是我一己方面的感慨。至于她,假若我于1986年—1987年在美时真地寻到了她而登门求教,是否能接待我?若接待了,又是若何?“久逢知己”乎?“话不投机”乎?


         我颇自觉,怕是后者的可能性大。


         这是因为,她原不知我为何如人,想象我是一个“阶级斗争论者”。


         即使不然,她把她的“大拆改”,“大搬家”与一整套理论向我倾注时,我怎么办?唯唯诺诺,学品何在?争执论辩,礼貌岂宜?这就难了。


         也许,最愉快的(假想)场面,是我们只谈狗尾续貂,不涉其他,于是抵掌击节,眉飞色舞……,此所谓高山流水,相视会心。至难得之乐也。


         假想理归是个假想。不管怎样,事实已把她与我划在一个“营垒”中,此营垒的使命便是反高卫曹,旗帜鲜明,只要这样,我欣然意足,天复何憾哉。


         世上的奇事,无过于以伪续四十回为栏卡,就把人们(读红、论红者)分隔成两个艺术畛域和精神世界。更奇的是,这不可调和,永远“君向潇湘我向秦”。


         说一百二十回“天衣无缝”。


         说大致不差,文笔稍逊。


         说四十回内本有真本残稿。


         说若无后四十回,《红楼梦》早湮没不传了,程高之功伟矣大矣!


         说我们都该感谢高鹗。吹求是“偏见”、“偏激”……。


         说一百二十回“全本”才是“原著”。


         张爱玲对这些论调似乎不大介意,她不置一词,其风度可想。


         雪芹辞世已满240年。附骨之疽仍在。赞疽之声,洋洋盈耳。写罢这个悼张小册,不禁惘然。


诗曰:


七家岮里诞奇才,脂粉英豪亦可哀。
今日更无人似此,呼牛呼马是关怀。
一卷重温有异同,新知旧学教爱童。
不须惆怅无人会,自有中华闺阁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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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九篇 有香无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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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爱玲曾对人说,人生恨事,旧说是一恨海棠无香,二恨鲥鱼多刺。她又添上一恨,即三恨《红楼》未完,我再替她补上一恨:狗尾续貂。

        旧说二恨,我最不喜欢所谓鲥鱼多刺。仿佛人家鱼身上自己原生多少骨刺就生多少,难道人家生不生就是为了给人吃着方便?这是从自私和残忍的心理立场出发的“恨”,无非是个口腹之欲罢了,真是俗不可耐之至。


         至于恨海棠无香之说,就较为风雅高致得多了。但郑板桥却说过:“室雅何须大,花香不在多。”花之香不在浓烈,而在清微。况且,海棠到底有香无香?恐怕大有研究之必要。因为,比如音波,其频度高的人耳不能接受,却不能说人家“无声”。同理,香亦有“波”,若其波乃人耳所不能接受,就说人家“无香”,可谓太浅薄幼稚了,是不知天高地低,渺小无知的想法了。


         还有,海棠之香,恐怕也在于有的人能闻得,有的却闻不见。试读东坡咏海棠诗:


         东风袅袅泛崇光,香雾霏霏月转廊。


诗人明明说的是“香雾”,可知东坡是能闻得海棠之香的一个“异人”。


         说到这儿,我才回到《红楼》上来:海棠是湘云的象征和化身,那么,湘云身上有香无香呢?

  
         我以为,湘云不但有香,就连名字的“湘云”,也是坡诗“香雾”的变词——雪芹的“笔端狡狯”,此一例也。

         这层寓意解开以后,便又可联想到东坡的密侣朝云。


         朝云、湘云,涵义无多分别,很易唤起人们的诗境联想。但朝云是“定位”者,而湘云则是曾经离散之人。从史达祖的词,可以看得清楚:“湘云——不记是行人:楼高望远,应将秦镜,常照施颦。”相思相念之辞也。这一点切合史湘云的身世命运,与“柳絮词”同义。


         晏小山词云:“流水便随春远,行云终与谁同?酒醒长恨锦屏空。相寻梦里路,飞雨落花中。”可助想象,其境依稀有其似处。


         “湘”实又北音“香”的谐声词字。怡红院中,“香”字居首,所谓“红”者,即是“红香”,其大丫鬟麝月、檀云,实即香月香云——更不用说“花气袭人”即是香气。


         还有,小丫鬟中又有蕙香,而蕙者,又与“崇光”相切,即《楚辞》所说的“光风转蕙、泛崇兰兮”,而雪芹将此名句借与了海棠,成为“崇光泛彩”一匾,受到宝玉的极口赞赏。


         种种微妙,不可遽以一端浅测,故大文家的手笔,与小家子总是不同,也非陋儒所能晓悟。盖此亦不仅仅是个文学的事情,其根本仍是一个中华文化的大课题。


         这一节所论,似乎逸出题外,与张爱玲脱离了“话缘”。但我正是想借此表明:她的红学路数,似乎与这些较深的层次尚有隔阂。


诗曰:


谁把湘香认海棠,湘香何必即江湘。
行云流水歌声切,春梦随云忆散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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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篇 秦可卿和东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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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爱玲的卓见,有一点特别值得注意:她认为,贾家遭祸败落本来是从东府贾珍那里引发,而非西府贾政。她举了例证,如江南甄家人来,是贾珍接待……。

         
这个说法,乍听不一定即能接受,而细思却有道理,即在文字表面的背后,另有重大事故隐含在内里深层。因为那是不能明写的,必须用“假话”以传“真事”。

         这就要从秦可卿说起——


         “情天情海幻情身,情既相逢必主淫。漫言不肖皆荣出,造衅开端实在宁。”


       二百年来,人们就被“淫”(“爬灰”……)瞒蔽住了,以为“不肖”,是指声色享乐、不务正业一类意义,不知那指当时的“政治罪名”:指的是“行为不端”,“结交匪类”,“奸党”等等用语。


         这事本是说来话长。幸而近年作家刘心武先生已然把内幕焦点抉示出来了,他说:秦可卿出身不凡,是皇族之女;从养生堂抱来云云是托词假话:她出丧大殡礼仪之重,决非一个宁府长孙媳所能承当享受,看看那诸王路祭的场面,六宫都太监吊唁的特异,皆可表明另有内幕真情。(此为大意,刘先生著述具在,兹目坏恕难详引)。


         刘先生此说出后,纷纷诘难,我却觉得应当给以重视,深入研究,不要轻心率意,即泼冷水。


         最近,这个问题的局面获得了巨大进展,步步走向接触了历史真相的核心。


         原来,曹家的第二次抄家由弘皙“逆案”株连,正是远从康熙太子胤礽之被废、雍正夺嫡引起。雪芹小说中的“世袭”,实指曹家是玄烨康熙与其太子胤礽的两代保育嬷嬷的内务府世家。书中“荣禧堂”金字是康熙御笔,而匾下对联银字,正是东宫太子的赐书!


         秦氏亡故,贾珍一定要用“义忠亲王老千岁”留下的“樯木”棺木,贾政说是此非“常人”所用,已妙笔点醒真相了!


         再看,可卿“托梦”对凤姐所说的一夕秘谈,岂是“常人”所能预见而有此身份口气?——“天香楼”分明透露了可卿本是“天香云外飘”的皇家之女,应即胤礽之长子弘皙的幼女,遭事后隐名寄身于曹家老保母之家。

这么一讲,即可恍然:所谓的“淫”,是“泛滥”之本义,是掩盖政治原由的特殊用词——倘不如此,当时读者尤其皇族内廷,一眼就看懂,而灭门之祸就不可或免了。

         贾珍的“不肖”,祖宗的“异兆悲音”,全系于此,却用了当时一般宦家王族的享乐生活的“过失”来迷惑了读者心眼与追究的兴致。


         所以,张爱玲的卓见是非凡的。


         再看主管这件大丧礼的是谁?是特请的王熙凤。是因为她的才干胜于尤氏吗?表面似是,实则是要西府的主家内眷。这都是文心匠意,内有藏掖,不可用一般小说的眼光来衡量评议。


         一部《红楼》的家亡人散,由这儿伏下大脉络,也就是全部的关键所在。


诗曰:


此情不是一般情,几代渊源死与生。
看到家亡人散后,始知东府事非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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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一篇 张爱玲与胡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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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爱玲,间世之奇才,尚不知文坛评界认为谁可与之比肩?棋逢对手,将遇良材,有吗?

        看她文萃风格,其为人绝不轻狂,也非“神经质”,出言落笔,各有分寸。因此,她对高鹗下的评语,益发令我“如雷震耳”,她说了两句惊倒世人的话,一次说:高续《红楼》是

       狗尾续貂

       再次说,高鹗相附在雪芹书上,已成

       附骨之疽

       三次说:

       高鹗死有馀辜!

       这可不是随随便便、轻轻松松的话。她无法“克制”了,如鲠在喉,不吐是忍受不住了。

         这已不再是“风波”“情面”的事,要动“真格的”,势不两立了。

         这让我感叹,让我喝彩,让我下拜。从清乾隆辛亥、壬子以来,不曾有哪位英雄伟士说过类似的话?

         这不由我一提胡风先生。胡风是第一个敢说高鹗之伪续是“居心叵测”,是中国文学史上的最大“骗局”。

          我当然也想起我自己:对高书说过几句失敬的话,就有人批评,这是“偏激”;也因此使某些专家教授怀恨在心,百计为之“报复”。不知这些尊高贬曹的“红学家”看了张女士和胡风先生的话,又作何感想?

          谁也不与原作者伪续者沾亲带故,谁也更不与他们是“前世冤家”。使张爱玲以及胡风说出那样话来,到底是什么原因?思之思之,悟乎悟乎?

           糟蹋中华民族珍宝,是最不可恕的亵渎和犯罪。附骨之疽可以而必须切除、消毒,并防止复发。最大骗局,岂可不暴光?受了蒙蔽的读者无过,他们有朝一日也会觉察,不会把假丑恶当成真善美。

         至于熙凤之女,巧姐儿与大姐儿是一是二,专家也成了争议之题;她引了《金瓶梅》的例证,数语可决:巧姐是专定乳名,大姐是称女儿的泛词,何来矛盾?(写得忽“大”忽“小”,与此无干,是行文的问题)。故我亦不再赘说。

          张爱玲对任何问题都不放过,如马道婆话激赵姨娘,早本说的是她受“折磨”,后本改了“委屈”。哪个对?其实,“折磨”并不定指“酷刑拷打”,完全可用来形容处境的难处。“委屈”倒没什么了不起了,大家庭人多势杂,谁无委屈?

            校勘之事最难,要有“咬文嚼字”的耐心明眼,更要有语文文化多方面的知识见解。通情达理,方能做到字斟句酌。不能宏通博达,也会造成比较取舍上的失误,好的丢了,以为所有“修改”就定胜于初——这构不成一条定律。

          以上的话,是我触事抒感,并非批评张女士。她没有一概重视后改之意。读者幸垂明鉴。

诗曰:

出语惊人总为何?岂同私撼肆仇訶?

中华自有连城壁,泥陷污途恨几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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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二篇 怡红院里众丫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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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袭人这个大丫鬟,是历来最为人唾骂的角色。人们认为她最奸坏,最无品,伪善杀人瞒哄宝玉……,几乎集众恶于一身,罪不容赦。张爱玲却没受这种成见的影响,倒有点儿挺身而出,为之辩护的气概。

         她举了程本如何一再改动文字,有意损坏袭人的形象。她又解读《芙蓉女儿诔》中痛骂的“詖奴”“悍妇”与袭人无涉,是指王善保家的这个奸谗之人。

        可知她的心田仁善,不肯从俗冤屈一个无辜者。功德无量。

         她自言小时侯爱看戏,台上出来一个人,必先问是好人还是坏人?——自笑这种幼稚的观念,不懂人的性格是复杂的,不能机械地划分阴阳界限。这大约也是从一个小说作者的立足点而如此自白的。这也可能是她并不诟骂讥贬袭人的缘故。

        另有一个现象,却值得讨论—— 《红楼》十二钗,数止十二,称为正钗,而96名副钗者,全是丫鬟,到书之后半部都有相应的乃至重要的情节故事,非同虚文陪衬,而张爱玲对这么多的女儿着语无多,就连鸳鸯、平儿、紫娟等也未蒙多及。细一统计,原来她着意的都集中在怡红院中之诸鬟。计有袭人、晴雯、麝月、檀云,以至遭撵逐的茜雪,被排挤的小红,她都表示了兴趣,给予了笔墨。

       这应如何解释?殊耐人思。

         如果不是我过求“甚解”,那么是否这现象所反映的,正是张爱玲表面不多言的男主人公贾公子宝玉。

          围绕宝玉的这些女儿的种种,受到关注,也就是宝玉受到的关注。

         这一点,似乎正是张爱玲的心理深层的折射。

        与此不无关联的一题则是脂砚。张爱玲已然确认这个批书人是一位女性,并书中人的一个“原型”,十分重要;可是她对这位“同道”却也未曾表露出足够的兴趣。她运用脂批,限于可以为其“大拆迁”“大搬家”论点,帮忙支离的那几条(而且加上误读和错觉)。至于脂砚的大量重要见解,尤其艺术审美的流露,文心匠意的指点,似乎都不在张爱玲的兴趣之内。 这很奇怪。

          因为她自幼酷爱各种艺术,而且精通熟悉。她对脂砚的“画论”——以画法比喻雪芹的笔法名目甚多,又如“伏线千里”的极大特点与重要作用,她也未曾充分研讨——似乎感觉上并不那么敏锐。

         这都与她的天赋才能不太符合。

         复次,我对张爱玲的“古文”(即中国古代语文、文学,包括诸般文赋、诗、词、曲等不同文体)造诣毕竟如何?未曾得见,无从评判。她虽说过,自己“受古文的毒太深”,行文之时省一个字也是好的。若从这句话看,其领会感受甚深,恐怕胜过一力主张“白话化”的那些先生。

       “词寡而理长,语近而意远”,这是中华传统语文的一大特色与优长,而一味只懂“白话”的人是体会不到的,没法“对话”与“共识”。读《红楼梦》而不精通所谓的“古文”,以西方的语文标准来绳量曹雪芹的文笔手法,词语铸造,就会南辕北辙。可惜,张爱玲在版本研究上,只注意“老、嫽、姥”和“旷、(彳狂,一个字)、逛”等用字异写的稿本早晚先后,却不讲哪个本子的文字风格是接近雪芹真笔,或哪些片段是后人添加的。

          在这些方面,她表现得不充分,不完足,甚至显得轻率与盲从(别人)。

           然而,“新红学”已历百年了。百年之间“红学家”如过江之鲫,却极少女性真学者。在我心目中,只能仍推张爱玲为个中佼佼,超迈等伦。这就倍觉此人之可贵,多作苛求,即不公允了。

诗曰:

百年多少自称家,学识如何有等差。

若论女流真拔萃,爱玲才器冠中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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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三篇 崭新的创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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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遍观张爱玲的红学见解,其中最新鲜、最耐人寻味的一点,是她认为湘云是原来“早稿”的主角,但后来将二十回以前的故事“全删”了(直到第二十一回突然上场)。

       这一点已然奇了。谁知更奇的是她又认为林黛玉这个人物原先没有,是后来由湘云“分化”出来的!

       也就是说:湘云是写实的,黛玉却是虚构的。


       这个现象,怕是别人所绝未道过的新意趣、新“方法”吧?


        假使如她所解,那就是作者雪芹由于历史实际上的种种复杂原由(非今日的我们通过简单表面的“考证”所能知),而不便直写他与湘云的自幼真情,故此“化”出另一位“表妹”,借她来写二人的感情。


        又假使是如此,那么等到作者一旦“借”写的目的达到了,就只得安排一个黛玉早亡的构局而将她“交代”了,以便将真实笔墨“移交”给湘云本人。


       那么,书中到了第七十八回中秋联句,黛、湘独在,宝钗退避,她二人一虚一实,幻为奇文——这方是艺术,这方是“创作”——然而,依然真实目标还是“自传”:情节素材的主体还是雪芹与脂砚的——所谓“一芹一脂”,所谓“余二人”的脂批的亲昵语气,一一得到了诠释解读,恍然如“梦”之觉醒。


       岂不快哉!岂不幸哉!


       张爱玲的文笔风格、讲话方式,与我甚异;我今为之加注、加讲,申明她含而不往下说的话言,使今日读者豁然开朗,出了迷洞,世界光明,这不算我饶舌多事吧?


       再重说一次:


       所谓“自传说”的本意,是“写自身的创作”,相对于“写别人的创作”而言;从未有与“创作”艺术成分互不两立的任何念头。麻烦并不出在“自传说”者这一方面,是出在误解、不明的那一方面。纷纷扰扰,纠缠了这么多年。


        这番意思,我在上世纪40年代创《红楼梦新证》时,已然说得够清楚了。我说:雪芹的书是“写实”,但穿插拆借,渲染点缀,乃小说家之故常,本不在话下。何必絮絮赘云……。


       张爱玲之内心本衷,不能不承认“一芹一脂”的史实真理,意义深刻。


       这可使一些“弄左性”硬不承认的评论者寻味一下,要不断重新反思,以求真实。


诗曰:


黛玉原来属子虚,雪芹何以有为无?
湘云方是真脂砚,失乐园曾绘画图。




[副篇]字体与正文区别一下



       张爱玲的“大拆迁”“大搬家”论,受了吴世昌的影响,而且十分严重。其实吴的论点是需要推敲的。如前文已举,他说第五十八回老太妃之薨本是元春的事——元春在八十回前那么早就亡故了……不知老太妃之薨是史实,是乾隆二年正月的事,太妃是康熙老皇帝的庶妃(后封熙)嫔者也,与元春之死于乾隆四五年间,纯属风马牛不相及。


       又如吴氏非说秦可卿之死原在“最后”,现存文本是“移前”了,云云。其理由何在?不过只是十二钗册子排次秦氏居末罢了。殊秦氏之居末,只是因为她乃“家亡”“人散”两大线路的兼“并行关系”人,即:她一方面是托梦于凤姐的家亡人散警示者,同时又是与宝玉关系非常的重要人物——如把她排在钗、黛、元、探、湘、妙之后,则只与“人散”相连;如排在凤、纨、元、迎、惜、巧之后,则又与宝玉人散一方关系不切。故此只得排于末后。然而这与死亡的迟早又有何交涉乎?


       这种臆说猜想,却使得张爱玲上了当,营造出大量的“搬家”论来。


       话要公道,她对吴亦非句句采纳。例如,吴见《甲戌本》有一批云:


       雪芹旧有风月宝鉴之书,乃其弟棠村序也。余(今)赌新怀旧,故仍因之。


吴氏据此,遂断言脂砚“保留”了《风月宝鉴》中的每回的“小序”——即变为“回前批”者是也,云云。张爱玲就不大赞同这个“小序”论。


       其实,经典中如《毛诗》,有大序与小序,小序即每篇诗的注解形式;至于小说,从来也没听说还有什么“大”序与“小”序,这不过是他一己的论点,但他却作诗说:“棠村小序分明在,红学专家苦未知!”(有人和韵云:“棠村小序何尝在?红学专家一笑知。”亦红坛掌故。)


       在此不妨顺便说说拙见。


       《风月宝鉴》之名,为“东鲁孔梅溪”所题——即是“其弟棠村序也”,此为一事两见,词字稍变而已。盖作序的,即是题名的:棠村者,即是梅溪之又一别署而已。


       是故,脂砚所云“故仍因之”,就是仍存其书名,以表“怀旧”。并非什么保留了“小序”。


       很明显:如系旧书“小序”,那定必每序内容是涉“风月”之事的话语。然现存的回前批(吴谓之“小序”者)
何尝有这些“风月”内容?既然新书已不再是“风月”之鉴了,又为何非要保存那些不相切合的“小序”?况且,雪芹并没有一个给他作序赞助他的“其弟”;另条批已分明说是雪芹本因棠棣之悲、鹡鸰之威,方撰此闺阁之传:可知有弟与之不和,并加威逼,安有“雅兴”为他的小说作序哉?


       所以,那“弟”应作“娣”,乃脂砚自指之隐词也。


       “梅溪”乃宋词人史达祖之雅号,故切湘云之姓,而史梅溪词中正有咏“湘云”的作品。这是借“史”喻姓。

再者,“东鲁孔梅溪”也是隐词,因为“东”是日升于木的“像”,五行之中首为“东方甲乙木”。可知曰“东”者,取其木义,下联“孔”,则“子”之借字也——“木”“子”合为李姓,则脂砚湘云之本姓也。

       “棠村”也没脱离了湘云,她的象征是海棠花,是“只恐夜深花睡去,故烧高烛照红妆”,我已不知说过多少次,恐怕人都嫌烦了吧?


       总结一句:棠村、梅溪、脂砚,是保留《风月宝鉴》一名的题者、序者、“因”之者。这儿根本没有什么“小序”的事情。


       张爱玲不采此说,有所甄择,毕竟还该表而出之才是。


诗曰:


小序奇谈且自夸,梅溪姓史见才华。
东方是木联加子,鲁籍旗奴讳李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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